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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市委向社会公布廉政“十不准”

1999-11-19 来源:光明日报 宋言荣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为巩固“三讲”教育成果,近日中共大连市委向社会公布市委常委班子廉洁从政十不准:

1、不准跑官要官,以不正当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和违反组织规定干预自己亲属、身边工作人员的调动、升迁、出国、培训、奖惩;

2、不准接受公务活动中的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、宴请;

3、不准用公款出国出境进行无实质内容的考察、培训、旅游或变相旅游,未经批准不得办理因私护照;

4、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,严禁出入不适合领导干部身份的场所,参与低格调娱乐活动;

5、不准为配偶、子女、亲友、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;

6、不准借婚丧喜庆、治病、出国等事宜敛财和为配偶、子女、亲友出国出境旅游、探亲、留学向国内外个人或组织索取资助;

7、不准以“傍大款”等形式搞权钱交易,禁止个人或以他人名义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入暗股和买卖股票;

8、不准违反规定,用公款购买、装修住房,超标或多占住房,工作调动已分得新房,应即交出原住房;

9、不准所辖部门和单位私设小金库,以建培训中心等为由,为个人和小集体谋利;

10、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办公用车和公车私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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